Friday 9 November 2012

我想说一个故事


                我想说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可以很长,长的可以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也可以很短,短得几个句子就讲完,全看我怎样写。如果我像中国某位著名作家(忘了舍名,懒惰寻找;欲知是谁,请上谷歌)精益求精,精雕细琢,弹精竭虑一天只写三十字,那我就不会想说这个故事了。这太累人了!我的懒骨头可承受不起。

                会想要说这个故事,是因为这故事似乎发展到一个段落,一个可以划上休止符的段落,不过自己又不甘心就这样划上休止符……
                很矛盾,所以虽然我已开始动笔,但我也不知道结局要怎么写。

                结局要怎么写其实也不重要,没有写结局可能更好!知道金庸小说中那一部的争议性最大吗?没错,就是那部没有结局的《雪山飞狐》!
                当然区区小弟我可不敢比肩金庸大师,谁敢比肩他的话如不是怀有无可比拟的才华,就只会是无可救药的蠢蛋!

                虽然我并不算蠢,认识我的人可以作证。只是细想一下,从一开始有想要写这个故事的念头开始,就会发现自己实在不怎么聪明。
                怎么说呢?聪明的人一般不会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心思,每个人都知道你在想什么的话,那你这个人可就高明有限了。而这个故事如果写出来的话,那我想看的人都会知道我肚子里有几条虫了。

                对,这个故事是我的真实经历,很不想承认,但基于一个我只敢承认的优点老实,我不得不告诉大家这是我的真实故事。

                这个故事要写得好,非得具有登峰造极的描述能力不可!尤其是描述内心抽象感觉的能力,须用到很多很生动的对比、比喻、隐喻、假借、拟人、拟物的修辞才能让看官真正了解这故事的真谛!
                让读者了解故事的真谛非常重要,看完了又不了解等于没看。负责任的作家不会做这种浪费自己时间浪费读者时间的损人不利己之事!

                写到这里,我原本飞快打字的双手有些迟疑了……

                我是不是有这种能力呢?没有的话岂不是在浪费时间吗?浪费我的时间事小,浪费读者的时间可就乖乖不得了!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写了出来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写得好还不打紧,写得不好的话就有两种结果:
                一,没有人看下去。没有人看得故事算什么故事呢?只能算是心事。
                二,基于第一个结果,没有人看的故事就只能草草了结。而草草了结的故事肯定不会是个好故事!

                这下可好了,没有信心的我,真的要写这个故事吗?

                要知道信心这东西可不是说笑的,我的偶像华仔除了“我是警察”那句对白外,最让我印象最深也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有信心,未必会成功;但没信心,就一定会失败”……
                既然一定会失败,那还要去尝试吗?虽说失败是成功的妈妈,但很多失败的人都生不下成功的孩子……

                突然电脑荧幕左下角显示着我已写了超过一千字,好可怕!故事还没开始讲就这么多字了,所以很肯定这将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想周华健所唱的“有故事的人”,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除非很短命,不然故事一定不断。我相信我不会短命,所以我的这个故事会长也就不足为奇了。

                既然故事会长,就要写很久,这又不符合我懒散的性格了。影响我最深的三大作家之一说过,故事要写得好,就要先感动自己。一想到要去做不符合我性格的事,我就意兴阑珊。
                意兴阑珊的情况下,要写出感动的故事,简直就像用屁股说话!
                没错,你猜对了,我在用一个句子来形容:放屁!

                通篇看下来,我好想写着很没营养的文字,这个皮还真是又长又臭。还好到这里,总要要结束了,各位看官就忍一忍吧!
                什么?结束?故事还没讲怎么可以结束?
                也对。我也突然发现到,我不是要说故事,而只是要表达一些感受。

                记得中三时我问过教导我的华文老师:“怎样写散文?”
                “把自己的内心感受写出来,不用理结构,心到哪里,就写到哪里……这就是散文。“老师这么回答。

                受了八年填鸭式教育的我,当时怎也体会不到散文的写法,因为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写作文前一定要有大纲,有条理才能拿到好成绩好分数。随心而写岂不是把自己送给阎罗王?

                嗯,我想我现在就把自己送给阎罗王了。
                

Wednesday 21 March 2012

鞋的故事

今早,发现我的两双鞋不翼而飞……

那两双鞋,以价格来计算,在我买过的所有鞋当中可排前三名。当然,如果只是因为价钱的话,并不足以让我为其写下一篇文章。

让我两年多以来首次在电脑前动脑动手写部落格的,是它们伴我度过的时光,那些我觉得是人生不同阶段之转折的时光。

首先是皮鞋。


这双皮鞋,也是我在吉隆坡上班后所买的第一双皮鞋。这一年来,它承载的不只是我身体的重量,更见证了我从职场菜鸟一步步累积经验,遭遇挫折又再爬起,不断学习成长的足迹。

本以为它还可以陪我奋斗多两年,看到全面蜕变后的我,怎料到如今再见无期……

接下来是跑步鞋。


顾名思义,跑步鞋就是拿来跑步,但之前我从没买过专门用来跑步的鞋。为了征服槟威大桥,我几经挣扎才狠下心出手!

不过这是值得的!因为它的高性能,我才能够突破极限,跑完21公里!达到终点的那一刻,我不曾那么为我自己在运动上的成就骄傲过。



从那一次的突破极限开始,我爱上了跑步,并打算在今年尾再次踏上槟威大桥,完成那要命的42公里马拉松!

本以为我可和它再一起挑战高峰,站在顶点欢呼,没想到如今好梦难圆……

……………………

好伙伴走了,路却还是要继续走下去。

我知道,我以后会有很多很多不同的鞋,但就它们于职场及运动上所给我的价值而言,不会再有超越它们的存在。

更何况,它们的消失,造就了这部落格的开始,添多一层不凡的意义。

有道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以鞋的故事作为新部落格的开山之作,也蛮玩味的。

部落格,我回来了!